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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市调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
  

发布者:安徽省山东商会  发布时间:2013-04-17  分享:


淮北市调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

淮北日报讯 据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消息,淮北统一市、县、区经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入驻项目的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标准,即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/亩、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/年。

  “对现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调整,既完善了淮北招商引资工作机制,同时也是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必然要求。”据市招商局局长刘亚鹏介绍,土地资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淮北鼓励生产性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,对建设两层以上(含)多层厂房,受益财政可以按照二层150元/平方米、三层200元/平方米、四层以上300元/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。


  除了统一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标准,淮北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还抬高了“门槛”。一是提高了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起点规模标准,由原来的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,这包括新办生产性工业、农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;二是对会展中心、综合购物中心享受优惠政策增加了限制条件,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会展中心、综合购物中心(统一经营、自持物业)方可享受财政奖励。

  此外,新政策增加了对总部经济项目的优惠条款。

  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新落户总部经济项目,前5年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70%给予财政奖励;自第6年开始,每年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%给予财政奖励。

  据刘亚鹏介绍,发展总部经济可以为区域发展带来税收、产业、消费、就业、社会资本等多种经济效应。

  以优惠政策吸引大批国内外企业总部入驻,可以提高淮北知名度、信誉度,推进多元文化融合与互动,加快城市国际化发展。

[责任编辑:杨丽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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