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山东商会候选人产生办法
安徽省山东商会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
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
一、 候选人条件
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候选人条件:
1. 必须是在安徽省的山东籍工商界人士和山东在安徽投资兴业的企业;
2. 热爱商会,有带领商会不断发展壮大的意愿和工作能力;
3. 所属企业在省内外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或者本人在山东籍人士中有很高的威望、信誉度和影响力;
4. 遵纪守法,社会公德心和公益心较强;
5.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并自愿为商会捐赠筹备费。
理事候选人条件:
1. 必须是在安徽省的山东籍工商界人士和山东在安徽投资兴业的企业;
2. 热爱商会,有担任商会领导的意愿;
3. 所属企业在省内外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或者本人在山东籍人士中有很高的威望、信誉度和影响力;
4. 遵纪守法,社会公德心和公益心较强;
5.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并自愿为商会捐赠筹备费。
二、候选人产生办法
1.自我推荐;
2.筹备组提出候选人名单;
3.候选人名单报安徽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批准同意后,提交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。
安徽省山东商会秘书长产生办法
一、秘书长的条件
1. 必须热爱商会,有担任商会领导的意愿;
2. 对企业熟悉、了解企业、能与企业进行沟通,协调企业与商会、企业与企业、企业与政府关系的能力;
3. 熟悉政府办事流程,有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的能力;
4. 熟悉商会工作,有较强的业务能力、能处理商会和秘书处日常工作;
5. 遵纪守法,社会公德心和公益心、责任心较强。
二、 秘书长产生办法
由理事会聘任
安徽省山东商会(筹)
2011年4月
责任编辑 吴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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